請在出發前確認您的文件。 在原居國有效的駕駛執照,並不代表其在日本自動有效。如未能出示所需文件、 文件已逾期,或文件不獲日本法律承認,我們將無法交付車輛,且該預約可能會 按適用的取消政策處理。
必須

護照

請出示護照正本。我們可能需要核實您的身分及進入日本的日期。

相片、螢幕截圖及影印本均不能代替文件正本。

必須

原居國或地區的駕駛執照正本

您必須攜帶由所屬國家或地區簽發、現時有效的駕駛執照正本。

國際駕駛許可證不能取代原居國或地區的駕駛執照。在大多數情況下, 兩份文件必須一併出示。

國際駕駛許可證 — IDP

日本僅承認根據《1949年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》簽發的 國際駕駛許可證。

此文件通常被稱為「國際駕照」、「International Driving Licence」或「IDL」, 但其正式英文名稱為 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(IDP)

如要在日本獲得承認,您的國際駕駛許可證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由《1949年日內瓦公約》締約國或地區的獲授權機構簽發。
  • 清楚註明該許可證依據 1949年9月19日《道路交通公約》簽發。
  • 必須為實體文件正本,不接受電子許可證、相片、螢幕截圖或影印本。
  • 在您駕駛租賃車輛當日仍然有效。
  • 包含駕駛該租賃車輛所需的正確車輛類別。
  • 與現時有效的原居國或地區駕駛執照正本一併出示。
根據《維也納公約》簽發的許可證在日本無效。 僅依據《1968年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》簽發的國際駕駛許可證, 不能用於在日本駕駛。

國際駕駛許可證通常自簽發日起最長有效一年。然而,您在日本可合法駕駛的期間, 以國際駕駛許可證的有效期,或您進入日本後依日本法律獲准駕駛的期間之中 較短者為準。

日本居民可能適用特殊的出境及再次入境規定。短暫離開日本,並不一定會重新 計算一年的可駕駛期間。

須附有官方日文譯本的駕駛執照

持有以下國家或地區簽發的駕駛執照者,可攜帶駕駛執照正本及獲授權的 日文譯本在日本駕駛:

  • 比利時
  • 法國
  • 德國
  • 摩納哥
  • 瑞士
  • 台灣

日文譯本必須由日本法律認可的機構簽發。不接受非官方譯本、自行翻譯的文件, 或由一般翻譯服務製作的譯本。

您必須出示:

  • 現時有效的原居國或地區駕駛執照正本;
  • 獲授權機構簽發的日文譯本正本;以及
  • 護照正本。

日文譯本不能延長已逾期駕駛執照的有效期。

美軍人員及其他具 SOFA 身分的駕駛者

受《駐軍地位協定》(SOFA)保障的駕駛者,必須出示所有可證明其依法有資格 在日本駕駛的所需文件。

如您將使用 SOFA 駕照駕駛,請攜帶:

  • 現時有效的 USFJ Form 4EJ Operator’s Permit 正本,一般稱為 SOFA 駕照;
  • 由美國任何州、領地或哥倫比亞特區簽發、現時有效的駕駛執照正本, 或申領 SOFA 許可證時所依據的合資格駕駛執照正本;
  • 現時有效的軍人證件或 SOFA 身分證明;以及
  • 您的特定身分所要求的任何其他命令文件或證明文件。
僅持有軍人證件或 SOFA 身分,並不等同持有駕駛執照。 駕駛者必須持有可授權其在日本操作車輛的有效許可證。

您所屬指揮單位、軍事設施或 SOFA 許可證施加的限制,在駕駛租賃車輛時 仍然適用。僅限基地內使用的許可證,不得用於一般的基地外駕駛。

持有日本駕駛執照的人士

如您持有現時有效的日本駕駛執照,請在領取車輛時出示駕駛執照正本。

外國居民亦可能被要求出示有效的在留卡或其他身分證明,以便我們核實 租車合約上的資料。

文件檢查清單

前來領取車輛之前,請確認:

  • 所有可能駕駛車輛的人士均已登記為獲授權駕駛者。
  • 所有駕駛者均會親自到場並攜帶文件正本。
  • 所有駕駛執照及許可證在整個租賃期間內均保持有效。
  • 您的國際駕駛許可證是根據《1949年日內瓦公約》簽發, 並包含正確的車輛類別。
  • 所有文件上的姓名及個人資料一致。
  • 如您的駕駛執照需要日文譯本,您已備妥獲授權的日文譯本。

重要通知

Sunrise Rent a Car 無法僅根據旅客的國籍,判斷其是否依法有資格在日本駕駛。 駕駛資格取決於駕照簽發國家或地區、文件類型、適用公約、有效日期、出入境紀錄, 以及駕駛者本人在日本的個別身分。

領取車輛時,我們將再次檢查所有文件。即使事先傳送了文件相片, 亦不代表文件最終一定會獲接納。

日本法律、官方解釋及文件要求可能會有所變更。政府機關、警察機關、軍事指揮單位、 機場或地方主管機關亦可能修改其規定。雖然我們會作出合理努力以維持本頁資料的準確性, 但本頁未必能即時反映所有最新變更。

如有疑問,請在出發前向相關駕照主管機關、 日本警察廳日本自動車聯盟(JAF), 或您所屬軍事指揮單位或設施的駕照辦公室,確認您的駕駛資格。

最後審閱日期:2026年8月31日